起源:888电子 浏览次数:37 颁发日期:2023-12-27
一、支持对象
1、注册登记、税务登记和重要工作场所均在昆山视注且在昆山市依法纳税的企业,财政治理造度健全,管帐核算规范,合法合规经营。
2、2022年1月1日之后,造作业分离后新设立的独立法人企业,并纳入规上服务业企业统计库(以统计企业名录库为准);原造作业企业对分离后的服务业企业须占**控股职位。
二、补助尺度
(一)入库嘉奖
对2022年度造作业分离后**纳入统计库的规上服务业企业,经评审赐与入库嘉奖。
(二)降本增效嘉奖
对造作业分离服务业2022年产生的有关成本赐与补助。
对租赁办公或出产用房的,赐与2022年房租补助;2022年采办办公或出产用房的,赐与购房成本肯定补助。年度补助*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经营嘉奖
对2022年度剥离并新设立的“研发设计”“检测维建”法人企业,凭据上年杜转业收入,经评审赐与*高不超过1000万元嘉奖。
对2022年度剥离并新设立且交易收入超10亿元的“营销业务”法人企业,凭据上年杜转业收入,经评审赐与*高不超过1000万元嘉奖。
对2022年度剥离并新设立的“其他服务”法人企业,凭据上年杜转业收入,经评审赐与*高不超过500万元嘉奖。
三、申报资料
1、昆山市支持造作业分离发展服务业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报企业交易牌照和2022年度审计汇报、纳税凭证;
3、原造作业企业与申报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有关证明资料;
4、原造作业企业与申报企业采购凭证;
5、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誉承诺书;
针对申报用房补助的企业需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一)2022年租赁办公或出产用房的企业,提供出租方房屋不动产权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天然人的需一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租金发票、银行付款水单等复印件;
(二)2022年采办办公或出产用房的企业,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发票、房屋不动产权证等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