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源:888电子 浏览次数:37 颁发日期:2025-07-17
领航级智能工厂依照《身分前提》要求,聚焦数字化转型、网络化协同和智能化刷新发展建设,索求未来造作模式,打造全球**的发展标杆。
一、申报前提
1.申报主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属蹬仔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申报),并满足《身分前提》基础要求。
2.申报主体须为本行业能力域领军企业,主题产品拥有全球竞争力,且有必要的资金、人才、技术等资源投入领航级智能工厂建设。
3.申报主体须已获评卓越级智能工厂,智能造作达到全球**水平,并依照领航级智能工厂身分前提要求推动人为智能技术宽泛深杜爪用,发展未来造作模式初步索求,加快工厂建设、研发设计、出产作业、运营治理等各环节智能化刷新。
4.申报主体须共同发展示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互换等工作。
二、组织执行
1.申报主体参考《场景指引》、《身分前提》,依照《领航级智能工厂项目申报资料清单》假造申报书,于2025年7月18日前实现线上申报。申报主体对申报内容真实性掌管,并确保申报资料不涉及国度奥秘、贸易奥秘。
2.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发展鼎新、财政、国资、市场监管、数据主管部门组织项目推荐工作。2024年获评卓越级智能工厂项目数量超过20(含)个的。ㄇ⑹校┩萍鱿钅渴坎怀3个,10(含)~19个的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2个,少于10个的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1个,打算单列市和有关中央企业的项目由地点。ㄇ⑹校┩骋煌萍。
3.推荐单元应于2025年8月1日前实现线上审核,按推荐项目优先挨次填写推荐汇总表,并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申报书(须与线上填报一致)、推荐汇总表、推荐函各1份,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设备工业一司)。
4.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度发展鼎新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度数据局组织国度智能造作专家委发展领航级智能工厂资料评审和现场核查,确定造就对象名单并颁布。
5.造就对象在国度智能造作专家委领导下发展领航级智能工厂建设,造就期不超过2年。达到造就指标的企业,实时向推荐单元提交验收申请,经推荐单元初审后,六部门组织国度智能造作专家委进行验收认定,并颁布名单和宣传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