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源:888电子 浏览次数:37 颁发日期:2026-08-03
一、根基前提
(一)在信阳市吴中区工商治理部门登记注册、从事出产经营并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出产经营情况优良,拥有健全的出产经营治理造度。
(三)近三年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信阳市**工厂:
1、产生较大及以上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传染等变乱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2、在市级以上有关部门督查中发现存在严沉问题的;
3、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实现整改的;
4、被动态调整出**造作名单的;
5、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二、推荐法式
(一)企业自评。企业依照评价尺度发展评价,假造评价汇报,评价要求和体式参照附件1,已颁布**工厂评价行业尺度的(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看2024年度国度层面**工厂评价尺度清单),需依照行业尺度要求进行评价。
(二)初审推荐。自评合格的企业向地点地产发(经发)部门提交评价汇报,各地对提交的申报资料及**造作情况进行初评,初审合格的推荐至区工信局。
(三)评审确认。区工信局收到推荐资料后,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论证,必要时进行现场核实,形成评估定见。评估了局经征信查问、网上公示等流程后,无异议的企业(评价分数70分(含)以上)评为2A级**工厂。对切合前提的企业,经审核后推荐申报信阳市3A级**工厂。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申报企业于8月17日前报送**工厂造就打算汇总表(附件2)。
(二)请各申报企业于9月30日前报送**工厂评价汇报(一式一份,同时报电子版)和**工厂推荐汇总表(附件3)。
附件:
1.《信阳市**工厂建设执行规划(试行)》
2.信阳市**工厂造就打算汇总表
3.信阳市**工厂推荐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