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源:888电子 浏览次数:37 颁发日期:2024-07-12
凭据《关于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造作业企业名单造订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请切合前提的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治理工作网自行申报。
申报功夫:
一、对于已在《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先进造作业企业名单》中,且当前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仍有效的企业,于2024年6月30日起暂停享受政策。拟持续申请进入2024年度名单的,可于2024年7月起的每月1日至10日提交申请(建议尽量在7、8月份提交申请,维持享受政策的连贯性),截止功夫为2025年4月10日。
二、新申请进入2024年度名单的企业,可于2024年9月起的每月1日至10日提交申请,截止功夫为2025年4月10日。
申报主体:
一、主体领域。通知中名单指工信厅联财函﹝2024﹞248号文中提及的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的犯法人分支机构)中的造作业通常纳税人。
二、根基前提:
①申报企业在2024年内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②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企业从事造作业业务相应产生的销售额计算(对于企业委托表部出产加工,自身不从事产品的出产加工,有关销售额不计入造作业产品销售额;受托企业满足本通知有关划定的情况下,受托企业的加工费可计入从事造作业业务相应产生销售额)占全数销售额比沉超过50%(不含),全数销售额及造作业产品销售额均不含增值税。③造作业行业属性判定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钟装造作业”门类(C门类)。
三、分支机构。由总公司一并填报有关信息。在总公司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所属行业为造作业的情况下:
1.对于增值税汇总纳税企业,由总公司汇总推算分支机构销售额及比沉,分支机构不再单独享受政策。
2.对于非增值税汇总纳税,且分支机构所属行业为造作业的企业,总公司和分支机构别离推算销售额及比沉。
申报法式:企业登录火炬中心业务办理平台提交申报资料(申报表和承诺书均需盖公章,不盖章审核时直接退回),不必要提交纸质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