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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信阳市2024年科技型中幼企业评价服务工作通知【888电子转发】

起源:888电子    浏览次数:37    颁发日期:2024-07-03

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苏州区、高新区科技局,各有关单元:

凭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科技型中幼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苏科高发〔2024〕108号,见附件1),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创新主体职位,加快发展新质出产力,依照《科技型中幼企业评价法子》(国科发政〔2017〕115号,以下简称《评价法子》)和《科技型中幼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67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度科技型中幼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科技型中幼企业评价工作采取企业自主评价、属地化治理、省级服务监督的工作模式,依附优质中幼企业梯度造就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科技型中幼企业”板块(以下简称“平台”),尝试全流程网上办理。评价前提和指标、评价工作流程以及评价入库企业监督治理等依照《评价法子》和《工作指引》执行。各区科技治理部门作为本地域科技型中幼企业评价工作主管部门,掌管辖区内有关工作的组织发展及日常治理。

 

二、企业参评要求

切合前提的企业按自愿和属地准则登录平台注册并填报企业有关信息,上传加盖企业公章的有关佐证资料,自主进行科技型中幼企业评价。参评企业应遵守国度司法律规以及《评价法子》和《工作指引》的有关要求,在线填报信息及上传文件不得涉及国度保密信息,不得弄虚作假,确保所填报信息和上传文件的正确性、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缔今年度评价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评价。

 

三、评价工作要求

(一)今年度参评企业如存在以下情况,各区科技治理部门须在公示前发展实地核查,并将实地核查了局反馈信阳市科学技术局:

1.职工总数为5人及以下的企业  ;

2.科技人怨丶比90%及以上,且职工总数50人及以上的企业  ;

3.从前三年曾有严沉违法失信、撤销入库编号等情况的企业。

(二)各区科技治理部门要充分挖掘发起辖区内切合前提的科技型中幼企业参加评价,加强评价入库工作与高新技术企业造就、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建设、“创业江苏”科技创业大赛组织等工作协同,积*与同级工信、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沟通,形成工作联动和合力,推动科技型中幼企业“应评尽评”。今年度*后一批企业参评提交截止日期为9月30日。

(三)各区科技治理部门要积*发展日常巡检监督,发现不切合前提的已入库企业,实时反馈,由信阳市科学技术局在平台申请撤销入库登记编号,被撤销入库登记编号的企业昔时不得再次参加科技型中幼企业评价。今年度依照不低于5%的比例对整年入库科技型中幼企业进行集中抽查,被抽查企业名单由平台随机确定,如被抽查企业更新数据后影响企业入库达标的,各区科技治理部门应组织实地查抄,并于12月5日前实现集中抽查和有关处置工作,在抽查中发现不切合前提、不共同集中抽查或存在严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企业,按法式在平台申请撤销入库登记编号。

(四)各区科技治理部门在组织评价工作时要当真落实中央八项划放心灵,依照省科技厅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科技治理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定见》(苏科党组〔2018〕16号),严格执行全省科技治理系统“六项承诺”和“八个严禁”有关划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查核,切实加强关键环节和沉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确保评价工作的公正性和规范化操作。各区科技治理部门应保险评价工作人员和经费,不向企业收取有关用度,不向中介机构委托有关工作。

(五)各区科技治理部门要高度器沉科技型中幼企业评价工作,依照《贯彻落实〈科技部办公厅关于营造更好环境支持科技型中幼企业研发的通知〉的工作规划》(苏科高发〔2022〕52号)要求,推动政策、项目、资金、人才等创新身分向科技型中幼企业集聚,不休造就壮大科技型中幼企业主体规模,提升科技型中幼企业创新能力。同时要当真做好年度评价工作总结,蕴含评价工作发展情况、实地核查工作情况、享受研发用度加计扣除政策情况、处所出台有关政策及落实情况、重要经验和做法、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内容,并于12月10日前报送至信阳市出产力推进中心。

信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7月2日

附件:《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科技型中幼企业评价服务工作的通知》(苏科高发〔2024〕1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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