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源:888电子 浏览次数:37 颁发日期:2026-04-15
各街路,有关企业:
凭据《;で⑺罩萸赜诮徊酵贫酶咧柿糠⒄沟娜舾烧策定见》(苏名城;ぐ旆ⅰ2024〕119号),现组织发展2026年苏州区第一批总部经济、专业服务业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总部经济项目(总部企业复核)
(一)复查对象
已认定的区级总部企业105家(含市级总部),详见附件1。
(二)复核要求
1.凭据《2026年总部企业复核指南》(附件2),企业需填写《2026年总部企业复核信息情况表》(附件3)。其中,新增总部办公用房、新增产业投资项目需按复核指南提供佐证资料。附件3及有关佐证资料均提交盖章扫描电子版,无需纸质资料。
2.请各街路汇总辖区总部企业情况,并填写《2026年总部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附件4)。
二、专业服务业项目
(一)规模嘉奖
激励现有专业服务业企衣珐大经营规模,结合部门把握有关数据,本项目将依照“免申即享”准则赐与嘉奖。
(二)办公用房补助
1.准则上申报企业需为2025年1月1日以来引进或新注册的(以注册登记日期为准)专业服务业企业,且达到相应的发展要求,填写《2026年专业服务业企业申报汇总表》(附件5)。
(三)会展嘉奖
支持专业服务业企业参与经行业主管部门登记的市级以上专业性展会,提供有关参展凭证及财政专项审计汇报(或合同、发票),并填写《2026年专业服务业企业申报汇总表》(附件5)。
三、有关要求
1.请各街路对有关资料先进行初审,区里将结合部门把握的有关数据,对切合“免申即享”前提的直接赐与嘉奖,无需提交任何资料;
2.请各街路将附件4、附件5两份汇总表于4月28日(周二)前发至区发改局服务业处;
3.项目申报网址:http://xm.gusu.gov.cn/。
苏州区发展和鼎新局
2026年4月13日
附件:
附件1:已认定总部企业名单
附件2:2026年总部企业复核填报指南
附件3:2026年总部企业复核信息情况表
附件4:2026年总部企业复核情况汇总表
附件5:2026年专业服务业企业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