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源:888电子 浏览次数:37 颁发日期:2026-05-21
各设区市工信局,有关企业:
凭据工信部《优质中幼企业梯度造就治理法子》(工信部企业〔2026〕2号),现就组织发展2026年度创新型中幼企业评价(复核)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基前提
(一)江苏省内注册登记、拥有独立法人资格,切合《中幼企业划型尺度划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二)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沉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度不容、限度或裁减类,同时近三年未产生较大出产安全变乱、沉大网络和数据安全事务、沉大环境违法行为、严沉质量问题、严沉违反有关行业治理划定(以上统称“合规经营”)。
(三)申报企业应满足《优质中幼企业梯度造就治理暂行法子》(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划定创新型中幼企业的申报前提和尺度(附件1)。
二、评价(复核)对象
(一)评价对象:2026年参与创新型中幼企业评价的企业。
(二)复查对象:2023年布告的创新型中幼企业(已成为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幼企业或专精特新“幼巨人”企业的无需复核,创新型中幼企业称号有效期自动耽搁三年)。
三、组织执行
(一)企业填报。申报企业自愿登录优质中幼企业梯度造就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去申报”?椴渭幼云,需齐全填写《创新型中幼企业自评表》并上传有关佐证资料(见附件2,以压缩包大局上传)。2023年度布告的创新型中幼企业在“去复核”?榻杏泄乇砀裉钚春妥柿仙洗。企业无需提交纸质资料。
(二)审核确认。设区市工信局凭据评价尺度,对本地域企业自评信息和有关佐证资料进行审核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创新型中幼企业名单汇总行文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布告为创新型中幼企业。
(三)动态治理。经布告的创新型中幼企业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幼企业应在每年5月31日前通过造就平台更新企业信息。在统一有效期内,对**未进行更新的企业,沉点监测;对累积达两次未更新的企业,取缔认定。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工信部门要加强走访调研,领导企业做好申报工作,当真做好答疑解惑;同时严格审核把关,当真发展实地核查或抽查,确保申报企业质量。
(二)创新型中幼企业申报(复核)线上填报功夫均截止至6月25日24:00,各市经评价(复核)并公示的创新型中幼企业名单行文上报功夫为7月20日前。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5月16日
附件:
附件1.+创新型中幼企业评价尺度
附件2.+佐证资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