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源:888电子 浏览次数:37 颁发日期:2023-11-01
各镇(街路、区)农业村落工作有关部门:
凭据市财政局、市农业村落局结合印发的《关于下达2020年第一批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执行定见的通知》(苏财农〔2020〕104号)及《关于下达2022年第三批省对市县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2〕122号)文件心灵,为加大我区智慧农业建设力度,推进农业村落产业数字化深度融合发展,助力村落振兴战术执行和农业村落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发展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和环节
(一)支持农业出产领域新基建。加快推动5G、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为智能和机械人等信息技术在农业出产领域关键环节的利用,依附现代农业园区、“三高一美”示范基地、“智慧农业”示范基地等,沉点搀扶一批覆盖出产、加工、流通、销售全产业链的智慧农业示范场景和一批设备集群、技术集成、科技创新智慧农业示范园区。激励支持引进先进设施设备技术,打造无人农场、无人渔场、智慧牧场蹬爪用场景。
(二)支持农业经营领域新基建。加大“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建设支持力度,萦绕农产品网络化销售、产业化运营、品牌化打造等方面,形成村落产业融合发展新格局。激励支持电商创业创新和产业融合发展,建设农产品无人车间、智能仓储、无人配送,优化配送效能。造就一批拥有区域竞争力和影响力的直播电商基地,加快形成直播电商产业集群。
二、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合用于在相城区领域内注册,发展农业出产、经营、治理、服务的农业园区、农业企业、农夫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涉农行政村等各类主体。
三、项目建设期限及补助比例
项目建设期限为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0月30日止,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对数字农业有关设备、设施、软件及有关用度进行补助,准则上基建内容不予补助。支持项目总投资中财政补助资金,农业园区、涉农行政村、农夫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等集体不超过50%,农业企业、农夫专业合作社(非村集体)、家庭农场等不超过30%。采取竞争立项筛选执行主体,具体补助金额和比例经项目评审后由主管部门约定。在此期间已享受过其他财政补助资金的执行内容不予沉复补助。准则上对两年内已承担过此类项目(资金)的单元不予支持;已承担产业资金项目尚未验收的单元不予支持。
四、项目治理
项目尝试属地治理,各镇(街路、区)农业村落和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深入合作,成立健全的工作组织协调机造,共同抓好项目执行治理,将项目和资金落实到“田间地头”。农业村落和财政部门要依照有关司法律规及专项资金治理法子加强资金治理,规范资金使用,严防骗取、套取项目资金,执行涉农资金治理的“阳光操作”。执行项目中期督查,对于不按打算进度执行的项目,要凭据现实情况提出整改定见或终止项目。加大日常监督查抄力度,推动财政监督、主管部门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模式,督促资金使用部门和单元发展绩效评价。
项目准则上在2023年11月底之前实现验收。
五、项目申报法式和要求
各镇(街路、区)农业村落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依照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执行定见总体要求,组织发展项目申报。各地在组织项目申报时,应将项目申报前提等进行宽泛宣传;依照“看得见、摸得着、有指标、可查核”的要求假造项目申报资料。农业村落工作有关部门收到项目申报资料后,依照属地治理的准则组织审核,沉点审核项目是否切合本地地皮利用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项目建设的可行性以及建设内容和投资造价的合理性,并报送区农业村落局。
区级主管部门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查,并将项目承担单元、重要建设内容、执行地址、补助方式等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立项。
各镇(街路、区)在申报时需提供项目申报文本、执行规划及其他有关资料(请参考附件1),申报资料一式四份,请于2023年11月10日前上报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信阳市相城区农业村落局
2023年10月23日
附件:
1、申报资料目录
2、农业项目申报尺度体式文本
3、2022年省对市县转移支付专项项目执行规划(参考体式)有关资料模板
4、其他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