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源:888电子 浏览次数:37 颁发日期:2026-05-06
各设区市科技局:
为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加快创新生态建设,深入有组织科研与转化,因地造宜发展新质出产力,凭据《江苏省创新结合体建设工作指引(试行)》有关划定,省科技厅组织发展2026年省创新结合体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建准则
1.聚焦战术需要。沉点萦绕新兴产业领域和未来产业领域,聚焦心需突破的技术瓶颈、产业技术的迭代方向,整合创新资源、集中优权势量进行布局,贯通产学研用创新链条,提升科技创新组织化水平。
2.遵循市场机造。安身企业创新发展的内涵要求和合作各方的共同利益,通过平等协商,签定拥有司法效力的创新结合体组建和谈。激励发展体造机造创新,充分引发各方协同创新活力,形成定位清澈、优势互补、分工明确的协同创新机造。
3.健全运行模式。激励成立由牵头单元掌管人担任理事长的理事会,高效协调创新资源配置,合理分配成就转化收益。支持选聘首席专家,设立专家征询委员会,为有关技术决策提供征询,推动创新结合体建设尽快成势见效。
4.支持区域联动。强化上海(长三角)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协同建设,激励依附长三角地域科教、产业资源和创新协同发展优势,跨地域整合各类创新资源,发展造约产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拥有先发优势的关键技术、引领未来发展的基础前沿技术攻关,协同打造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
二、组建前提
(一)牵头单元根基前提
1.企业牵头组建的,沉点支持领军企业、新锐科技企业等,萦绕创新链、产业链发展需要提出技术攻关方向,整合高校院所、产业链高低游企业等创新资源共同组建创新结合体,打造创新标杆,带头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牵头企业若是是龙头企业,准则上2025年销售收入应在10亿元以上,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3%;独角兽企业准则上2025年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3%。
2.牵头单元为沉大科技平台的,沉点支持国度或省尝试室、国度或省技术创新中心、国度或省造作业创新中心等,可能基于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基础前沿技术攻关需要,盛开共享创新资源,聚合产学研优权势量,集聚高校院所、企业等多方主体,通过资源导入、工作延长、指标升级共同组建创新结合体。
(二)参加单元根基前提
1.参加单元蕴含产业链在行业高低游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沉大科技平台或其他组织机构等独立法人单元,且社会信誉纪录优良,准则上应蕴含高;蚩蒲性核,激励长三角其余两省一市单元参加。
2.企业作为创新结合体成员的,应具备较强的研发和技术配套能力,可能与其他成员单元形成创新优势互补,并萦绕攻关方向和指标发展内容性钻研工作。高校、院所或沉大科技平台作为创新结合体成员的,应占有在能力域原始创新能力较强的钻研团队,具备相对不变的人员梯队和优良的科研尝试前提。
3.激励概想验证、成就转移转化、检验检测、科技金融等机构作为成员单元参加创新结合体建设。概想验证机构作为成员单元的,应占有专业化服务团队,具备为创新结合体协同攻关成就提供道理验证、产品与场景系统验证、原型造备与技术可行性验证、贸易远景验证等专业化服务的能力;成就转移转化机构作为成员单元的,应拥有专业技术经理人行列,可能为创新结合体协同攻关成就精确匹配各类市场资源;检验检测机构作为成员单元的,应拥有有关资质,并占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工作场所和设备设施;科技金融机构作为成员单元的,应拥有为草创期科技型中幼企业提供创业领导、技术服务和融资服务的丰硕经验。
三、工作要求
1.尝试限额推荐。准则上各设区市限5个推荐名额,统一单元限牵头申报一个。
2.提交推荐资料。切合前提的牵头单元假造创新结合体建设规划,凝练沉大结合攻关工作,设定中持久战术指标,并与参加单元签署共建和谈,明确责任落实、协同攻关、决策运杏注资金筹措、知识产权、利益分配等合作机造,保险各成员单元合法权利。填写《江苏省创新结合体建设申请书》,连同共建和谈一并提交设区市科技局审核。
3.压实主体责任。尝试无纸化申报,纸质资料留存备查。电子版资料是后续大局(信誉)审查、专家评审的凭据,企业须严格依照本通知要求假造申报资料,并对所提供申报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齐全性和合法性掌管,杜绝错报、漏报资料的情况。
4.处所审核推荐。各设区市科技局掌管对申报资料进行核实把关,就创新结合体组建的必要性、可行性方面提出审核推荐定见,对峙“好当选优”,遴选推荐“优势凸起、资源共享、风险共担”的创新结合体。
5.加强监督治理。已建设的省创新结合体应报奉上年度运行情况自评汇报,重要蕴含:战术指标执行和沉大项目工作执行情况、高水平研发平台建设情况、人员团队建设情况、科技成就转化情况、标志性产品利用推广情况及下年度工作打算等。
四、其他事项
各设区市科技局将已建设省创新结合体自评汇报、今年度拟推荐创新结合体审鉴定见及有关资料电子版(打印盖章后扫描),于6月15日前报送至委托单元江苏省新质出产力推进中心。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4月28日
附件:关于组织发展2026年江苏省创新结合体建设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