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治理法子
起源:888电子 浏览次数:37 颁发日期:2023-08-0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治理,保险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执行条例》《江苏省财政监督条例》等司法、律例,造订本法子。
第二条 本法子所称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事业发展和政策指标,经市当局核准后设立,由市级财政通过通常公共预算、当局性基金预算、国有本钱经营预算铺排的、在一按时期内拥有专门用处的资金。
第三条 专项资金的设立、调整、撤销、执杏注绩效治理、监督合用于本法子。中央、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依照本法子划定治理。国度、省还有划定的,从其划定。
第四条 专项资金治理当当遵循依法设立、权责明确、法式规范、公开通明、绩效优先、全程监督的准则。
第五条 任何单元和幼我有权对专项资金出入治理活动中产生的违法违游记为进行投诉、检举和控诉
附件:关于印发信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治理法子通知